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02年正式成立运营,2021年加挂"宝安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牌子,是宝安区民政局下属全额六级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全区弃婴(童)养育安置和提供区级公办机构养老服务、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监管和新建政府物业养老设施的验收、接管和运营监管等。
中心领导班子1正3副,内设综合部、儿童福利部、成人福利部、养老一部、养老二部、康复部6个部门。 现运营管理弃婴(童)和成年孤儿床位450张,机构养老床位150张。
负责我区弃婴(童)、孤儿接收安置、养育、寄收养、疾病防控、健康管理、教育对接等服务。负责我区集中供养的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成年孤儿安置管理、供养照料和教育对接、行为能力评估、社会工作服务、职业技能教育、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指导、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等社会化安置工作。负责为我区孤寡、特困、低收入困难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做出重大贡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其他符合入住条件户籍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负责服务对象疾病诊疗,疾病防控、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慢病防治、医养结合等服务。负责区级公办养老院、街道敬老院和政府物业养老设施的运营监管。负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负责整合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指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辖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情况开展服务。负责组织全区养老行业业务培训、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养老机构评价评级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